有關新型流感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停課學生請假及成
績評量相關規定,詳如說明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98 年 9 月 3 日台國(二)字第 0980152388 號函辦理。
二、學校班級達新型流感停課標準時,該班學生應在家進行自主
健康管理及居家學習。考量該班學生須另行到校補課,建議
無需核予假別,亦不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評量。
三、學生個人發燒疑似感染或確認感染,應核予病假,利其就醫
,惟建議不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評量。
四、為避免學生因爭取「全勤獎」之榮譽而隱匿病情到校上課,
建議全勤獎不採計說明三之病假,並請學校加強向學生宣導
「生病應在家休養,以避免傳染他人」之正確防疫觀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