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15 日
發文字號:府行法字第 1030152812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見說明七(0152812A00_ATTCH1.docx)
主旨:本府與司法院謹訂於本( 103 )年 9 月 3 日(星期三)合作辦理「公證制度介紹」講習課程,請依分配人數選派人員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按公證制度係藉由公證人之行為賦予公證事項之證明力,具有比一般文書更強之證據力,防止未來發生紛爭,為加強推展公證法治教育及提升專業知能,爰邀請民間公證人暨靜宜大學講師吳宜勳擔任講座,介紹我國公證制度。
二、講習時間:本( 103 )年 9 月 3 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至 12 時 30 分。
三、講習地點: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(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)。
四、講習對象及分配人數:本府各處、所屬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各分配 2 人;各地政事務所、各戶政事務所及本縣各國民中小學(含永慶及竹崎高中)各分配 1 人,合計 256 人。
五、各單位選派參加之學員請於 8 月 28 日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(https://lifelonglearn.dgpa.gov.tw/,課程代碼: 103090301 )完成報名。全程參訓學員登錄公務人
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。
六、為響應環保政策,請參訓人員自備環保杯。
七、檢附 103 年度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課程表乙份
闖關活動連結:https://reurl.cc/AO07M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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